从大会计师事务所标榜的自己是全球性企业来判断,你也许会认为,这些事务所在全球各地的审计工作标准应是一致的。但请三思。
帕玛拉特(Parmalat)丑闻已暴露出,大会计师事务所是以怎样的方式只顾遵守各国审计准则,而不管那些准则是否符合最佳惯例。这种做法是不可接受的。
在将来一段时间内,我们无从知晓,德勤(Deloitte)意大利公司与均富会计师事务所(Grant Thornton)的合伙人是否在被控欺诈案中,同帕玛拉特管理层串通勾结。两家事务所分别是帕玛拉特的主审计方和次审计方。意大利检察官声称,这两家事务所的合伙人签署虚假信息,为帕玛拉特的股价提供支持。
均富起先声称是欺诈案的受害者,随后在今年1月同其意大利分公司断绝关系。德勤则对其合伙人将被澄清罪名充满信心,表示公司遵守“意大利当时有效的标准”。
如果管理层决定伪造账簿,那会计准则就等于作废。然而,审计标准中包含了一些指导性规则,告诉审计师如何发现欺诈行为。意大利有关两家事务所该怎样合作的标准薄弱,因而容易被钻空子。作为帕玛拉特的主审计方,德勤在1999至2002年间证明,该集团的账目没有疑点。但作为帕玛拉特前主审计方,均富曾对帕玛拉特一些子公司的账目审计负有责任,而这些子公司现已成为受控欺诈案的焦点。这些子公司持有虚构资产,用来掩盖帕玛拉特营运亏损。最声名狼籍的是位于开曼群岛的Bonlat,估计该公司在美国银行(Bank of America)拥有一价值40亿欧元(合27亿美元)的账户。该账户被揭露为虚假账户,从而导致帕玛拉特的崩溃。
德勤没有对Bonlat进行独立审计,因为根据意大利审计标准,德勤可以凭借原来均富的审计结果。德勤在审计集团账目时,不对那些子公司已有的审计结果负责。这种可怕的情况必须得到纠正。
意大利去年就主次审计方工作采用了与国际审计标准相当的法规,这些姗姗来迟的法规促使这桩欺诈案最终昭示出来。国际标准规定,主审计方应仔细考虑次审计方的重要审计结果。2003年年中,德勤对Bonlat的账目提出疑虑。
欧盟委员会眼下提议,主审计方应该对集团账目的审计负全责。委员会还在考虑,要求审计方采用国际审计标准。委员会计划将在明年推出上市公司国际会计准则,而该倡议将作为此举的一个补充。
在这种背景下,全球性审计公司应该致力于在世界各地采用国际审计准则,或者相应的国家标准。
这将迫使这些公司正视自己松散的业务结构。它们不是统一的企业,而是自治的、带有国别性的企业组成的全球性网络。这对在网络各处开展一致的审计工作会产生负面影响。
意大利强行规定,企业的审计公司必须至少每9年轮替一次,这样做应能消除审计方与公司间的暧昧关系,但帕玛拉特丑闻对这一强制性体系造成不良影响。
欧盟委员会计划,要么规定审计公司每7年进行一次强制性轮替,要么规定审计公司的主合伙人每5年进行一次强制性变换,以取得恰当的平衡。
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仍然声称,更换审计公司有碍对账目进行恰当、详细的审查。这种说法有缺陷。对审计行业来说,声誉就是一切。要确保审计公司干得好,完全要靠它们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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